伦理委员会

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伦理委员会实行二级管理架构,下设六个专业分支伦理委员会。各分支伦理委员会秉持独立、专业、高效的原则,承担以下核心工作: 1. 伦理审查工作:负责开展全面的伦理审查,涵盖初始审查、跟踪审查,有权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批准、不批准、终止或暂停项目的决定。 2. 临床伦理咨询服务:针对临床实践中遇到的复杂伦理问题(如患者自主权与家庭决策冲突、稀缺医疗资源分配、新技术应用的伦理风险等),提供专业、及时的伦理咨询。其组织与运作严格遵循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《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》《涉及人的健康相关研究国际伦理指南》等法律法规和指南。委员会已依法获得执业登记机关的备案许可,并持续接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药监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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